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是在我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定性階段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堅期、深水區召開的一次專門研究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的重要會議。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確定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描繪了建設法治中國的總藍圖,作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新部署,發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動員令,是我們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奮鬥宣言和行動綱領,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原標題: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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